根据院党委关于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意见和我总支(直属支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艺术设计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出席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分配的指导性意见》,强调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符合党委规定的代表条件,同时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使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的构成比较合理,比较符合总支(直属支部)的实际。会议认真贯彻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由于酝酿讨论比较充分,所以在投票时,票数比较集中。所确定的六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全都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 (李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