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发布日期: 2015-05-18 访问次数: 4049

一、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和写入党申请的群众。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困难学生及后进生。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后进生不断进步。 

3、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4、青年教师、青年教工。了解青年教师、青年教工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

5、班级或教研室。选择班级或教研室作为联系对象,帮助班主任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和文明班级建设,指导团支部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二、内容和要求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每一位党员联系1名一般教师或教工。从自己所带班级中联系12名学生,建立与保持长期的党群联系。

5、党员在联系一般教师、教工、学生的过程中,要着重从思想上、工作上进行帮助,使其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氛围。

6、党员在联系过程中,每月要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

7、党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五带头”,要带头学理论,带头参加课题研究,带头上公开课,带头撰写论文,带头挑重担,真正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8、共产党员要成为师德建设的典范,要热爱学生,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9、立足实际,在岗位上发挥先进性,把握准党员联系群众的结合点。共产党员要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服务的能手,要立足本职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成绩来教育感化一般教师。

10、建立党员工作手册。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上,定期(每学期)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三、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党支部定期召开由民主党派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畅谈学校工作,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教职工和学生、深入教研室、班级和年级,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相对固定联系一个班级、一个教研室,一个年级、一个处室,以点带面,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四、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学期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支部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