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31 | 访问次数: 1663 |
艺术设计系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系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系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文平
副组长:潘祖平
成员:孟剑飞徐云浩李湘李雁南王雯
二、考核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
2013年12月31日前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
个人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2014年1月9日前作出书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述职与综合测评
2014年1月9日,召开个人述职测评会个人简要述职,现场测评。
4.综合评分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系部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分。
5.确定考核等级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占总人数(不含中层干部)的15%,我系为2名。按学校规定,若教学单位考核为优秀,优秀名额增加1名。
四、相关要求
1.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2.个人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