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日期: 2009-09-30 访问次数: 76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办法
(锡职院教〔2009〕54号)
     为加速学院建设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教研、科研能力,加强教学交流,扬长避短,互帮互学,加强工作责任心,激励开拓创新精神,奖勤罚懒,促进学院各层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专业建设,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业绩挂钩、与效益奖励挂钩。
    一、教师教学工作考评以其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内容,着重考核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着眼于实际的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考核内容包括出勤与执行教学制度情况;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考核与考试、补差与辅导等工作;听课、开课、论文等情况;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效果等综合测评。
    三、各教学业务部门将对教师的教案与备课笔记、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业务小结、试卷及成绩分析表等进行检查。教学业务部门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将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进行教师测评、学生评教等教学工作考核。原则上教学业务部门教学主任每年听本部门1/3以上教师的课。
    四、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对全院教师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并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务处处长信箱等途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五、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重、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院和教学业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学院每学期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出访进修和科研资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教师在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以来的教学业务工作进行小结。教师本人的教学业务小结、对教师的教学鉴定、业务考核、教学测评、奖罚、处分等资料均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八、各教学业务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